每经评论员 胥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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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晚,市值不到40亿元的大为股份(002213)(SZ002213,股价14.93元,市值35.23亿元)披露一个公告,称要投资约220亿元的锂电产业项目。更早的11月,大为股份参股公司大为弘德称,要投102亿元的新能源车项目。
公司市值与项目大小,这两件事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但是既然要投超百亿的新能源车,又要投220亿的锂电产业链,投资者当然要多问一句——你行不行啊?毕竟截至2022年9月末,大为股份只有1.1亿元的账面现金,还不够缴2亿元的协议履约保证金。
笔者认为,大为股份的公告挑战了商业常识。
首先是220亿锂电项目既涵盖锂矿采选、碳酸锂以及环保、尾渣处理项目,还包括锂电正极材料、锂电池相关生产项目。要把产业链最上游采选矿到中游电池的所有环节全部打通,无论是全球锂矿巨头雅宝,还是全球电池巨头宁德时代(300750),目前没有一家世界级的新能源企业能够做到。如果大为股份成功了,现在的“宁王”“锂王”都要靠边站。
其次是公司公告要建设年产4万吨碳酸锂生产项目,又要建一个年处理能力800万吨的原矿采选基地。按照一个简单的换算公式,1吨碳酸锂需要8吨锂精矿,1吨锂精矿又需要5~6吨原矿,那么1吨碳酸锂需要40~48吨锂矿石。4万吨碳酸锂其实需要对应160万~192万吨锂矿,那为什么要年处理能力800万吨的原矿采选基地?
再倒推一下,800万吨原矿采选能力对应的是16.67万~20万吨碳酸锂,再极限一点把原矿品味降低,算作15万吨碳酸锂。相比龙头锂企4万吨、2万吨甚至1万吨的产能,这15万吨碳酸锂的年产能简直是独一档的存在。
假设大为股份能建成年处理能力800万吨的原矿采选基地,那上市公司需要回答:矿山资源从哪里来?
大为股份在公告中称,在省市县政府组织资源调查完成后,符合矿业权设置条件,由大为股份全额出资和桂阳县蓉城集团有限公司在桂阳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参与摘牌,项目公司参与含锂矿产资源采矿、选矿、碳酸锂冶炼建设、生产和运营。
但大为股份要明白一个常识,矿山开采需要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过程,不是拿到矿权就能开采。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大为股份本来的主营业务是做汽车零部件,一年营业收入不到10亿元。无论是高管背景还是董事会背景,都丝毫看不出与新能源产业链的深度关联。
一无新能源人才,二无矿山资源,三无充足资本,一个跨界企业凭什么完成从矿到整车的300亿大饼?又凭什么实现宁德时代、雅宝等行业龙头企业都未能完成的全产业链操盘?
在笔者看来,大为股份这则缺乏常识的公告有蹭热点的嫌疑。在公告披露的第二天(12月29日),公司股价一开始一字涨停,到尾盘突然炸板,放出3.86亿元的巨量(前一日成交额为3472万元)。
大为股份的“画大饼”行为也反映了信息披露亟待改进的现实,只顾披露投资的盘子有多大,却蜻蜓点水地选择性披露风险和项目可行性。公告内容越爆炸,对股价的影响就越大,也就意味着误导性越大。
笔者建议,应强化信息披露事后监管,加强对这类“画大饼”式公告的问询和关注力度;强化上市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进展追踪披露,不能只披露,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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